致: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代理的三亚海棠湾(HT10-06-01)地块设计与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3月2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第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内容为:
1、A.三亚海棠湾(HT10-06-01)地块项目房建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
(1)结构施工部分:每月25日前,承包人申报本月完成形象进度,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已完产值的60%做为月进度付款;
(2)进入精装修施工环节后,每月25日前,承包人申报本月完成形象进度,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支付精装修工程已完产值的70%做为月进度付款;
(3)承包人施工至出正负零后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的款项比例不超过监理及发包人核定已完成产值的80%;
(4)承包人施工至项目结构100%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的款项比例不超过监理及发包人核定已完成产值的80%;
(5)项目整体竣工综合验收(联合验收)完毕后三十天内,累计支付的款项比例不超过监理及发包人核定已完成产值的85%;
(6)竣工结算完成且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同时应扣违约金和发包代缴费用及其他应扣除的费用,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
(7)承包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后满二年之日起三十天内,
支付剩余3%的工程质保金(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价格为准),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应扣除费用后无息返还。
2、以上每月进度款支付时,须同步扣回预付款(按照当月产值30%扣回),直至累计扣回全部预付款为止。
3、每次申请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合规的、甲方认可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对应当月核定的产值金额(扣减同步扣回预付款30%产值金额),发票金额须包含罚扣款金额(若有),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款项。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须承担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变更为:
1、A. 三亚海棠湾(HT10-06-01)地块项目房建项目进度款支付方式
(1)每月25日前,承包人申报本月完成形象进度,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已完产值的90%作为月进度付款;
(2)项目整体竣工综合验收(联合验收)完毕后三十天内,累计支付的款项比例不超过监理及发包人核定已完成产值的95%;
(3)竣工结算完成且签订最终结算协议书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同时应扣违约金和发包代缴费用及其他应扣除的费用,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
(4)承包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后满二年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剩余3%的工程质保金(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价格为准),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应扣除费用后无息返还。
2、以上每月进度款支付时,须同步扣回一定比例预付款(按照当月产值由双方协商确定比例,最高不超过30%),直至后期施工付款过程中累计扣回全部预付款为止。
3、每次申请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合规的、甲方认可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对应当月核定的产值金额(扣减同步扣回预付款等比例产值金额),发票金额须包含罚扣款金额(若有),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款项。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须承担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0日09:00:00,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层)。(适用于现场递交);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0日09:0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变更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日 09:00:00,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层)。(适用于现场递交);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日 09:0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3.3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27日;
2.2.1/4.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
4.1.5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前;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09时00分;
变更为:
1.3.3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27日;
2.2.1/4.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
4.1.5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前;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
三、具体内容详见最新发出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龙海风情小镇龙海风情二街L3-12栋L-3
联系人(全称): 李经理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全称): 周工 电 话: 0898-66779927
监督部门名称: ******委员会
电 话: 0898-******
日期: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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