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07-25J6-FG0183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夹江公司
大渡河检修电缆
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采购人:******有限公司
中国·乐山
项目编号:PC-0107-25J6-FG0183
******有限公司电气分厂项目部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大渡河检修电缆******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 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公司创建于1966 年,主要从事门桥式起重机、水电站各类超大型闸门、启闭机、升船机、缆机等金属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技术培训为一体的技术密集型的大型专业化生产企业。公司历经五十年的发展,拥有夹江、彭山、西藏林芝、德阳、巴基斯坦五个专业制造基地,企业总资产12 亿元,职工960 余人,占地47 万平方米,各中生产检测专业设备1100 余台套,具备机械加工、热处理、焊接、装配、检测计量和包装发运等配套齐全的先进生产装备和年产6万吨金属结构的制造能力。
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产品号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2358-5-2 | 1 | 电缆 | CEFR/SA | 1*120 | 米 | 260 |
2358-5-2 | 2 | 电缆 | CEFR/SA | 1*50 | 米 | 120 |
2358-5-2 | 3 | 电缆 | CEFR/SA | 1*95 | 米 | 440 |
2358-5-2 | 4 | 电缆 | CEFR/SA | 3*2.5 | 米 | 60 |
2358-5-2 | 5 | 电缆 | CEFR/SA | 3*6 | 米 | 60 |
2358-12-2 | 6 | 电缆 | CEFR/SA | 3*1.5 | 米 | 2000 |
2358-12-2 | 7 | 电缆 | CEFR/SA | 2*2.5 | 米 | 800 |
2358-12-2 | 8 | 电缆 | CEFR/SA | 2*1.5 | 米 | 3000 |
2358-12-2 | 9 | 电缆 | CEFR/SA | 14*1.5 | 米 | 500 |
2358-12-2 | 10 | 电缆 | RVVSP | 6*0.5 | 米 | 400 |
2358-17-2 | 11 | 电缆 | RVVSP | 4*0.5 | 米 | 300 |
2358-17-2 | 12 | 电缆 | YGC(带钢丝卷盘扁电缆) | 3*185 1*95 | 米 | 150 |
2358-17-2 | 13 | 电缆 | YCW | 3*1.5 | 米 | 580 |
2358-17-2 | 14 | 电缆 | YCW | 3*2.5 | 米 | 180 |
2358-17-2 | 15 | 电缆 | YCW | 3*4 | 米 | 400 |
2530-1-2 | 16 | 电缆 | SMML3*2.5 3*0.75 2*(2*0.75)P (6*0.75)P | | 米 | 95 |
2、 交货时间:预计2025年1月10日,以采购人正式函件通知交货时间为准。
3、 交货地点:填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如因项目履约需要变更交货地点,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因交货地点变更发生的额外费用。
4、 合同结算与付款:
4.1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按工程实际需求量供货及结算。
4.2卖方产品按期交货,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办理产品验收结算;买方收到卖方开具供货产品结算价格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送货单据、产品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经确认后3个月向卖方支付结算价格95%的货款。
4.3产品结算价格的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于合同约定的质保限期届满后买方予以无息支付。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100%)、建信融通或中企云链(支付比例100%)票据无息支付。
5、 技术质量要求:
5.1产品须符合IEC60502、GB5013.4-2008、JB8735-2011等相关最新标准要求及买方订货技术条款的要求。
5.2 动力电缆应为 0.6/1kV级电缆,并符合NEMA标准或GB12706《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 =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的规定,控制电缆应为450/750V级电缆,应是屏蔽型的,并符合NEMA标准或GB/T 9330.1-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 9330.2-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第⒉部分: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的规定。照明用电线应符合NEMA标准或GB/T 502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规定。
5.3电缆绝缘护套表面喷印英文的生产厂名、型号规格、额定电压等基本技术信息及米标。
5.4所有产品供货长度不允许负公差交货,但允许的最终交货长度最大公差不超过 10%。
5.5产品符合产品目录和技术手册的技术参数要求。
5.6产品需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7产品交货需单独提中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6、 验收方式:
目视验收
7、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7.1产品质量保证限期为产品交付至买方工厂并经买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12个自然月。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卖方进行调换处理的,产品质保期限以调换后的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调换后的产品质保期限同合同约定的质保期。质保期满后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进行设备安装现场的维修处理或更换的全部费用。
7.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7.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按规定支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7.4卖方在合同设备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8、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9、 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型号,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试验检验、仓储、运输及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0、 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即成交价格的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1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12、 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限定品牌:无。
2、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不小于100万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审查资料)。代理商身份参与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二选一保留)①品牌承诺书,承诺品牌必须与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要求一致,②生产厂家出具的行业或区域授权证书。
3、 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所选报价品牌产品供货业绩,在近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供货业绩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产品清单等信息必须明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
5、 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明确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品牌),实际供货产品生产厂家(品牌)须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在货物供应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应商不得更换货源厂家。
(2)采购人不接受结算、支付条款负偏离。如响应文件中对结算、支付条款提出缩短结算或付款周期的实质性负偏离的,将否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4日16:00时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
2、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 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价规则:
(1) 本次竞价为不限轮次报价。
报价人应在北京时间2025 年12月15日10:00时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采购网平台递交第一轮报价文件。
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10分钟内有供应商新报价,竞价截止时间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参与竞价的报价人均可在延长后的竞价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内提交新的竞价报价。
如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仅有一轮报价的,将以其第一轮报价(响应价格)作为
其报价结果进行评审。
(2) 降价幅度:竞价最小幅度2000 元。
报价人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后一轮报价应不高于前一轮报价,最终轮次报价为该报价人的有效评审价(拟成交金额)。
(3) 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平台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报价人身份)。
2、响应文件递交:
******集团阳光采购网平台(******)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pdf 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 报价人进行首次报价时,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不限于):
物资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要求的资格条件中的其他文件。
(2) 报价人进行后续轮次报价时,报价响应文件仅需递交“第**轮报价函”即可。
(3) 所有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
4、竞价保证金:(无)
五、 评比人员、评审办法及原则
1、竞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 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报价法评审,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 当响应报价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 家时,对所有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当响应报价人数量多于5 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 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报价人数量满足5 家。
(3) 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 家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 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评审程序及内容:
5.1 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报价人资格审查---报价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报价人资格的全部要求。
(2)算术错误修正
<1> 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2> 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3)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报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报价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 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 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 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 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 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 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报价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5.2 响应文件澄清
(1)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报价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3)报价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 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报价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5.3 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1) 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 经评审的报价
<1> 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 算术错误修正 遗漏修正
<2> 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 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6、成交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评审,在报价人完全响应竞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最终轮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单位。
7、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竞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__成交原则:在响应人完全响应竞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最终轮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六、 重新竞价和不再竞价采购
1、 重新采购或不再采购
经竞价工作小组评审否决所有报价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重新采购后,经竞价工作小组评审所有报价仍被否决的,采购人不再组织采购。
七、 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
1、 在本章第四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 采购单位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3、 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和形式详见合同条款第七条。
成交人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十、 异议受理机构
******办公室
受理电话:0833-******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