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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江西省寻乌县龙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西
|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5-06-30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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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寻乌县龙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寻乌县龙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

2.2招标金额:约11000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

2.3 招标规模:以龙图河干流水系为核心,构建完整的水网连通体系,采取上游保育固土、中游稳定河岸与生态修复岸线功能截污控沙、下游恢复河道自然形态截沙分流处理;包括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堤岸功能改造,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河湖管护智慧监管设施建设;及在龙图河关键断面设置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建设,建设亲水设施,结合绿色生态廊道节点工程,建设东江源展示平台和幸福河湖展示平台。项目涉及5段河道治理、9处岸上节点建设及水系连通等。

2.4 计划工期:489个日历天,2025年7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贰级)(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之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 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投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阶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7.5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 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水工建筑物(类似工程业绩主体工程类别为土石坝、堤防、灌渠)。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7 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人:刘工

联系电话: ******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

******办公室

联系电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银行信息:

******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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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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