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县发改〔2024〕67号),建设单位为******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16126.26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配套,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EPC;
1.2.2 建设地点: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6793.02万元。项目分为三部分:一部分为泸阳集镇片区污水管网设计:1、主要对泸阳集镇全镇区域的现状管线进行清淤和修复;主要内容包括:DN1000管道清淤和修复25640m,DN800管道清淤和修复1050m,D600管道清淤和修复2868m,D500管道清淤和修复1760m,DN400管道清淤和修复987m。2、污水存在直排和管网漏损严重的管段按照规划设计新建或原址重建污水管现状截污干管破损的进行重建、现状排水不畅的管道进行原址重建。
二部分为茶花中路南段(芙蓉路-荆坪东路)污水排水管网:茶花中路(芙蓉路至荆坪东路),为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泸阳片区、茶花路污水管网的配套道路。道路为南北走向:北接芙蓉路,南接荆坪东路,设计全909.672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27m,其中车行道宽15m,板块形式为:6m 人行道(含非机动车道)+15m车行道+6m 人行道(含非机动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标准轴载:BZZ-100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面横坡:车行道1.5%;人行道-1.5%。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排水及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部分为茶花南路(茅利溪南路至枫香路)排水管网:路为南北走向,北接现状的茅利溪南路,南止于枫香路:设计全长600.687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27m,其中车行道宽15m,板块形式为:6m人行道(含非机动车道)+15m车行道+6m人行道(含非机动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标准轴载:BZZ-100,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路面横坡:车行道1.5%;人行道-1.5%。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排水及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
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365天,其中:施工图设计45日历日(不包括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320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中方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标)EPC,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1.5 招标代理编号:HNXZ-2025-HH-XMZB-0385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具备任职资格的条件下,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 年 6月 30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 25 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服务中心,电话0745-******、0745-******。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大鸿杰座裙楼4楼 ;
联 系 人:田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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