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SN5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 ******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SN5标段项目脚手管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陆运河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第一条运河,纳入了“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级航道布局。工程全长135公里,北接西江航运干线,向南由北部湾出海。本项目总投资约41.46亿元。
建设地点: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企石村。
建设规模:企石枢纽总长度3公里,位于钦州市陆屋镇上游5.5km处,距上游马道头枢纽约15km。枢纽从左至右分别为:左岸土坝、5孔泄水闸、中部连接坝、双线三级省水船闸、右岸土坝及副坝。枢纽下游设置1座公路桥连接两岸交通。
计划工期:135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5月23日,计划加工日期:2026年10月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集团层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钢管:《规范》规定: “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3092 )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 )中 Q235 - A 级钢的规定。单根脚手架钢管的质量不宜大于 25kg ,应采用 ф48×2.75或ф48×2.5 钢管。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上严禁打孔,应涂有防锈漆。(2). 扣件:《规范》规定: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 )的规定。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应做防锈处理。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
提供近3年不少于2个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5 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或因材料质量问题下发质量缺陷告知函,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29 日 16:00 时至2025 年7月 4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银行行号: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0516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07 月 19 日 21时 0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过程结算周期及程序: 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每月11日后,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24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提供不及时或发票开具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6.2 支付时间: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材料供应完毕后,经项目物资主办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携带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及原始单据到项目部物资部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方可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尾款。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服务中心8#楼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张 镖
电 话: 022-******0
招标组织机构:******有限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
(平陆)运河枢纽工程施工№.SN5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企石村
邮 编: 53500
联 系 人: 王奕贺 (优先联系)
电 话: ******
年 月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直缝电焊钢管(直缝焊管) Q195F 10.2×0.5mm 设备物资说明:二手钢管,48mm(壁厚2.5mm-2.75mm) 数量:528662 单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