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波******银行关于宁波分行清洁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银行关于宁波分行清洁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YZX-ZB-NB-2025-00014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3月27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仟捌佰玖拾伍元/人/月(¥3895元/人/月)
浮动率:-2.63%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清洁服务或物业管理项目相关经营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每年考核一次,合同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顺延不超过两次)
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7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7楼
项目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 0574-******
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7楼74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炜 0574-******
若投标******银行官网及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