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24〕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已由 ******委员会 以 ******委员会关于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丽发改项管〔2024〕251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331100-04-01-979956,建设资金 由市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位于丽水市主城区,概算投资约16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86万元,工程主要对大溪南岸(琵琶岛路至小水门大桥)段进行岸线改造修复,新建大溪南岸防洪堤约1.01km,节点改造总面积约570m2,迎水坡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4990m2。本工程为Ⅲ等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为3级建筑物。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范围内工程(以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按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将于2024年11月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招标公告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yweb/) 上发布。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到2024年11月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56号
联系人:叶攀、王杰剑
电 话:057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132号4楼
电 话:0578-******
联系人:徐锦妃、朱浏漪
******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季荣涛
联系电话:******
本公示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下载:
2024.10.31公示.pdf2024.10.31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大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爱斯段).pdf